餐飲廚房油煙凈化器
發布時間:2019-10-15 10:40 信息來源: 瀏覽次數:1192
根據《大氣污染防治法》第118條規定, 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、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,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,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,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;拒不改正的,責令停業整治。
餐飲企業少不了一臺有效油煙凈化器,為餐飲企業提供專業的油煙凈化,凈化后低空直排,排煙口目測無煙效果,并去除了大部分氣味,輕松過環保,避免居民投訴。